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魏芸 陳薇薇 近日,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男子猥褻鄰居8歲女童案,男子陳某因猥褻兒童罪獲刑兩年。
  “我當時嚇哭了,害怕叔叔打我,沒有敢反抗。”在公安局筆錄里,8歲小女孩豆豆(化名)這樣說道。
  經審理查明,今年5月3日16時許,豆豆的爸媽和姐姐都不在家,只有豆豆和弟弟在院子里玩耍。當天,與豆豆一家住在同一個院子里的陳某從外買回一袋爆米花,見只有兩個孩子在,便把豆豆單獨叫到自己的屋內,要豆豆吃爆米花並陪他聊天,豆豆剛吃了一個爆米花,陳某就將她抱到床上,親吻猥褻,被嚇壞了的豆豆的大哭了起來,陳某便把豆豆放開了。不一會兒,姐姐從外面回來,豆豆將剛纔“壞叔叔”親她的事告訴了姐姐,姐姐立即報了警。
  陳某稱,當時自己只是在工地喝了一瓶啤酒,回來後一時頭腦發熱,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就那麼做了,並表示自己願意接受法律的製裁。
  法院認為,被告人陳某以尋求刺激為目的,猥褻不滿14歲的兒童,其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,鑒於被告人某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其犯罪行為,當庭自願認罪,有悔罪表現,法院在量刑時對其酌情從輕處罰。結合被告人陳某的犯罪的性質、情節、對社會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,判決被告人陳某犯猥褻兒童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。
  法官提醒說,父母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監管,時刻提醒孩子謹慎對待陌生人。家長自身更要多加防範,儘量親自照管孩子,如發生意外,及時報警。  (原標題:猥褻鄰居8歲女童 男子獲刑兩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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